大明钉子户_第九三一章 借道入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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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三一章 借道入缅 (第1/4页)

    王越通过电报上奏崇祯,详细说明了大西军归顺朝廷后的安置方案:大西军残部将在李定国的率领下退出大明境内,进入缅甸发展。

    因王越的提议,这一另类的安置方案在朝堂上引起了强烈的争执,经过多封电报的协商和沟通,朝廷勉强同意了王越的提议。

    不过,因为大西军要借道贵州和云南退往缅甸,朝廷对大西军归顺将领将不做封赏,并且崇祯还在下达的旨意中着重强调,没有朝廷的调令,大西军不得再回到大明境内,否则将被视为叛军。

    按照一般流程,像李定国这样的投诚人员,朝廷都会发一些官帽子,以示宽容。

    但是将大西军安置到缅甸,这意义就不同了。

    明朝中国人所说的“缅甸”,所指的只是今日缅甸地理范围之内诸“蛮夷”王国及部落之一。

    洪武与永乐年间,明廷称这类政治实体为“宣慰司”(但并不指派官吏),规定须按期朝贡,从而确立了对它们的主权,所以缅甸在这一时期还不是一个国家。

    缅甸在万历年间逐渐兴起并统一,自我感觉强大起来的缅甸,竟然越过向来不明确的中缅边界,侵入云南境内。

    在十六世纪的最后三十年,云南明军与“缅甸”军以边界诸弱国为棋盘上走卒,相互攻击。

    到了十七世纪初,也就是明光宗时期,“缅甸”终于正式成为中国藩属,但双方关系一直紧张,而且自万历末期以来并无过多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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