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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第3/6页)
出来的,哪怕因为年纪还小,稍显稚嫩,也写得过于好了。 云栖看了眼自己在泥土上的字,猛地一顿。 糟糕! 前世都看习惯了,导致她遗漏了一件事。 她的字曾被李崇音手把手教过,后期不可避免的有一部分是他的影子,常年练习下来,早就成了她笔法的一部分。李崇音擅长多种字体,其中以行书为最,只是这人很少在外使用行书,他写得更多是楷书。 他曾说,楷书最为方正,最是看不出笔锋。 为何需要看不出笔锋? 前世云栖琢磨了许久,觉得应该是他要做的事,不能让人看出来。 云栖的余光中,看到那双白底云靴走了过来。 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心尖上。 李崇音沉默了一会,似乎在品这些字。 “的确不错,可惜了。”可惜什么,无人知道。 “难得你也会夸,说明云栖写得是真的很好。” “我院里还缺个会笔墨的,不如母亲割爱?” 云栖双眼猛地睁大,心快跳到嗓子眼里,万万想不到有这一遭。 但又是在情理之中的,别人不知道李崇音会行书,他自己怎么会不清楚。 而且才十一岁的李崇音,他的行书可能还没练出火候。 云栖呼吸变快了些,紧紧抓着手下的泥土,等待着余氏的回答。 长子很少会提要求,从小就相当懂事。 难得提一次,余氏是不想让他失望的。可当她发现云栖瘦弱的身子微微颤着,闪过一些道不明念头,还是回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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