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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遇人不淑 (第3/4页)
为何于三根和于家,突然对民妇变了脸色。原来他们已经将民妇的家财,全部谋夺到于家去了。 民妇就跑去县衙喊冤,想要县令大人给民妇做主。 可县衙的师爷,是于三根的一个族兄。他拿出过户凭证,就是我父亲买卖田产和房屋的契约,说我父亲在弥留之际,将田产和房屋卖给了于三根。 那份契约上,有我爹的签名,还有我的私印。城主你想,我爹娘给我招婿,不就是怕他们走了之后,民妇被谋夺家产么? 他怎么可能在临终之际,把商家的财产以少得可怜的价格,卖给与三根,让我失去依仗?可民妇好说歹说,县令大人就是不听。 民妇伸冤不成,还被县太爷以诬告之罪,打了一顿板子。 民妇回家之后,于三根扔给民妇一份休书,把民妇和几个女儿,都撵出了家门。这个臭不要脸的说了,他当初答应了我爹,凡是我生的女儿,都继承商家的香火,跟着民妇姓商。 我生的儿子,就继承于家的香火,跟着他姓于。 民妇在叔父家寄住了一段时间,想要拿回家产。可无论是民妇,还是几个叔父出面,于家死活不答应归还民妇家产。 民妇每次找县太爷伸冤,都被县太爷以诬告之名,打一顿板子。 没过多久,于三根娶了一个新媳妇,民妇就成了当地的笑柄,他们说民妇对公婆不孝,被休了还想谋夺家产。 在叔父家住得久了,婶子他们也不高兴,觉得民妇当初缺心眼,被人谋了家产。现在一家人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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