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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4 章 定股份 (第3/7页)
收购羊毛或流通毛衣,必定要过大同。”程丹若道,“他们不参与经营,只出银两,这是我个人的私心,总不能忘了本地的父老乡亲。” 同乡就是莫大的渊源,京城各会馆的商人,愿意免费为乡亲提供住宿酒食,为的就是这一分情意。 宝昌两家商户再好,终究是太原和长治的根基。她若不提携乡亲,反而会被人戳脊梁骨。 让出一成利,既能在宝、昌之间安插一股小型势力,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也能拥有一些“自己人”。 大同的商户斗不过这两家,唯一的出路就是抱她的大腿,分口汤喝。而她也算为家乡做出了贡献,在品德上无可指摘。 此外,也能刺激本地的经济,为谢玄英的政绩添色。 关于这点,两家商号都不太情愿,可程丹若让出的是自己的利润,帮扶乡亲也是应该的,便不好多言。 程丹若喝了口冰镇酸梅汤,平静道:“还有一件事,这份协议只签三年,三年之后,我会卖掉属于我的两成。” 两个久经商海的老狐狸都震惊了,脱口就问:“为何?” 靖海侯府要倒了? 还是,这笔生意做不满三年? “无功不受禄,我只要教会织娘织毛衣,也就没什么需要做的了,收三年的利润很合理。”她慢悠悠道,“三年期满,今后你们每年只需要给我一千两,当做使用技艺的费用即可。” 他们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以后还能送钱就行。 当然,口头上还是要劝一劝的。 “没有夫人,就做不成这门生意。”昌顺号东家道,“您收多少都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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