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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8 章 逸待劳 (第3/6页)
有意不驰援,没有立即出兵,主要是他拿不准该干什么。 截击?冲锋?声东击西?敲虎震山?他脑子里掠过兵法的无数个要点,却完全没有思路。 换做别人,现在说不定已经慌了,自我怀疑:我是不是没有领兵打仗的天赋?我是不是只会纸上谈兵?我是不是完了? 但谢玄英模模糊糊觉到——不是时候。 所以,他选择等。 等到两方人马都累了、疲了、残了,等到敌军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计划成功,等到己方吃饱喝足,恢复力,时机到了。 “出。”他简明扼要下令。 接下来,事情就变得十分简单。 势、如、破、竹。 蒋毅打叛军的时候,就好像刀尖『插』进麦芽糖,黏糊费力,怎么搅都脱不出,但轮到谢玄英,麦芽糖已经干了,变脆了,他的刀伸过去一碾,全都碎成渣渣末。 而且,谢玄英这次用的不再是装饰『性』的佩剑,是更趁的御林军大刀,刃长三英尺六英寸五分,以当下最好的锻造之法锤炼而成,坚硬锋利。 他再不会犯刀捅进胸,却被肋骨卡住的错误了。 刀刃割过血rou之躯的刹那,只有一丝血线飙出,不是在脖颈,就是后颈,随后才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平心而论,这不是战场的正常打法。 人山人海中的厮杀,一向是最粗暴简单的,一刀下去,血rou横飞,骨头连皮一块削没,或者是直接桶烂肚肠,粗暴简单剥夺一个人的行动能力。 这才是猛将。 谢玄英的刀法过于消耗精力了,必须时时刻刻集中精神,才能做到这样的简明利落。可他这么做,除却经验不足,亦是本能为之。 把一个人劈成两半需要的力,远远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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