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八十四章 无需内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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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 无需内疚 (第5/6页)

国、张阿生和沈如兰到底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我真说不上来。”

    李卫国沉思了片刻,接着道:“但这种案子,在不同时期的惩处力度是不一样的。你去滨江参与侦办时我查过法律法规,如果按照R大常W会八五年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韩渝大吃一惊:“这么严重!”

    “八四年严打,这个‘决定’可以说是在严打背景下制定颁布的。后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颁布了一个《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相比那个‘决定’和刑法上的规定,外汇管理局的这个处罚细则要轻很多。”

    李卫国抬头看看外面,补充道:“徐所有一个同学在大银行工作,他打电话跟他的同学了解过,发现倒汇、套汇的案件在我们滨江很少,但在首都、东海和东广等地很多。

    在一些外国人和归侨比较集中的地方,许多人从事倒汇套汇,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据说一些企业都参与了。涉案金额几十万,在我们看来很多,但在其它地方都排不上号。”

    韩渝似懂非懂地问:“李指,你是说这事可大可小?”

    “将来移诉时滨江港公安局会综合考虑,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一样会考虑,但我要跟你说的不是这些。”

    “什么意思,我不太懂。”

    “他们三个对你是不是很好,抓了他们,你心里是不是很歉疚,觉得对不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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