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二百八十七章 咸鱼的联合(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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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七章 咸鱼的联合(一) (第6/7页)

为水上和岸线两大块,并且岸线也被切成了好几段。”

    水上消防相对统一,应该归港监管。

    岸线的消防真被切成了好几段,比如长航分局只有权管港区岸线,水上分局管辖港区十公里岸线之外的崇港、开发区和港闸三个区的岸线。

    长州、皋如、陵海和东启岸线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理论上应该归几个区县公安局管,但事实上几个区县公安局岸上的消防力量都很薄弱,根本顾不上江边的消防……

    方国亚觉得顶头上司总结的有道理,可这是市里乃至省里应该关心的事,他一个行业公安的水上消防副支队长考虑这些,那不是在cao大领导的心吗?

    韩渝不知道部下在想什么,接着道:“二是针对水上消防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港监应对水上消防行驶监督的权利,可现实中只对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常规检查,港监执法人员对消防知识甚至都不是很懂。

    这就导致了港监、水上消防和水上公安部门对水上消防都有权进行执法,但谈到责任时却说没有依据,部门之间的重复执法,导致水上消防成了真空地带。

    总之,上级对水上消防的管辖范围界定、职责、法律依据、法律后果都没有明确规定,水上消防执法变得无法可依,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又不是我们几家呼吁所能做到的。”

    从辖区划分说到法律法规不完善,再到水上消防力量发展滞后,再到消防监督管理浮于表面。

    总结的都很到位,说的全在点子上,几位领导深以为然。

    “严峻的消防形势摆在眼前,我们不可能坐等上级确定水上和岸线的事权,一样不可能坐等上级完善水上消防法规,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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