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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公义私情 (第3/6页)
军功,无非是四项:以钱赏,以职赏,或裂土,或封侯。朝廷没有钱,“以钱赏”是不必提了;“以职赏”,藩司已经到了头;“裂土”早就是没有影的事了,剩下的一项,是“封侯”。 这个封侯,不是说一定要封做侯爷,而是指赐给爵衔。这是君上的特权,所以文祥只能说不敢妄拟。 慈禧深以为然,看了看慈安,对恭王说:“六爷,你以为呢?” 恭王也觉得文祥这个提议很好,可以弥补关卓凡未得巡抚之憾。只是文祥说“不敢妄拟”,他却认为“拟一拟又何妨”,既然做人情,索性做得大一点,于是想了想,说道:“臣以为可封一等轻车都尉的世职,既可以示激励,又替他留下了进身的余地。关某得蒙异数,自然会感激涕零,更加矢诚效命。” 朝廷的爵衔,分为三级。第一级是“王”,三藩之后,不封异姓。第二级是“爵”,分为公、侯、伯、子、男,是所谓的“五等封”。第三级是“尉”,轻车都尉是其中最高的,仅次于五等封。 这样的赏赐,非同寻常。一般朝廷封爵,都要在整个战事尘埃落定之后才进行,算是终极的奖励。象关卓凡这样一场大捷便换来一个可以世袭的一等轻车都尉,是很罕有的事情,自然是沾了身份的光,因此恭王说是异数,也不为过。 而在恭王来说,他一直认为两宫太后对于关卓凡的“擎天保驾”之功,有着特别的感念之情。因此把这个赏格定的高一些,既是为了安抚太后,也是要摆明了告诉别的人,这是特例,是“异数”,不可引为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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