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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 (第3/4页)
笔,它就如同一支同名的香烟,浓烈得呛人,但吐出白烟时,却夹杂着一股别具一格的美感。 谢然的手指跟着主唱的手一起动作着,仿佛此刻他的手上也有一把吉他,让他可以在弦上拨出悠扬的弦乐。 灯光发出的热意蒸着空气,在室内横冲直撞,台下人们的情绪随着这股热意越发高亢,鼓点敲击出热烈的节拍。 这首歌是奔放的,主唱的嗓音微低,沙哑地唱出了一种少年意气。 第一声“兰州”出来时,台下异口同声地唱出了声,晃动的酒杯中液体荡漾,玻璃杯面反射出晶莹的光亮。 谢然垂眸看向舞台中央的主唱,灯光在他眼前投下了一层薄薄的幕,模糊了那个青年人的脸。那人的身形与他的差不多,身上只穿了一件卫衣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廉价的帆布鞋。谢然看着他踩着拍,手指上的几个不知材料的戒指闪着金属的光泽,他的目光忽然穿过了数年的时光,魂灵也转换了位置,回到了五年前的B市。 他看见了台下的观众,许多人的脸都是模糊不清的,但他却从内心里感受到了他们的欢乐与雀跃。 头顶上的灯烘烤着他的发,架子鼓的声音震着他的耳膜,与台下的叫喊声平分秋色。贝斯的低音呜呜咽咽,如泣如诉,背在肩上的吉他如羽毛一样轻盈。 他唱着那首不知唱了多少遍的歌,每一处起伏他都了然于心。 他们喊着他的名字,喊着他背后那些队友的名字。渐渐地,会唱的人一起附和,与台上的声音还有台下的哄闹声三分天下。 那是B市夜色中的一角,在偌大的城市中,那间酒吧不过是沧海一粟,算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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