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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 入股四井银行 (第2/4页)
的情况下,进行自卫训练! 虽然他们在训练中使用了非法武器,但并没有对民众造成伤害! 即便是他们有犯罪行为,也应该由警察执法和由法庭判决,而不是由小野这样暗中组织的非法武装来杀死! 这个逻辑,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大家一致认为,暴力团不是公权力,即便拥有武力,也不会借助公共权力去危害民众! 而小野组织则是打着公权力的幌子,公开杀人,更具有危害性! 关键时刻,驻岛国的漂亮国亚太区总司令发话了! 说这次事件是严重挑衅和平宪法的行径,要予以严惩! 这位总司令,可是岛国的太上皇,可谓是一言九鼎! ……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 小野非法组织武装、杀人、破坏公共安全等罪,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大岛赤俊是非法持有武器、非法组织暴力团,判处三年,允许保释! 儿玉雇佣非法武装、指使谋杀,判处五年监禁,不得保释! 河井非法资助党派、非法洗钱,判处两年监禁,允许保释! 陈二鬼等十六人杀人、强jianian、抢劫等罪,判处十年,不得保释,刑满后驱离出境! 另外,根据律师团的调查,提供了大岛组在小野案中被害人员名单! 死亡六百零三人! 失踪三百人零九! 严重伤残一百二十人! 根据相关法律,对这些人分别予以国家赔偿,总计六十万亿日元,折合16.6亿美元(港元1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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