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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许副主任的四把火 (第5/5页)
…… “郝军!” “第三轧钢厂的许大茂案,是你当时负责的吧!” “对,是我负责,刘青山主抓的!” “根据当时许大茂的案情,应该重判!” “你为什么轻判?” “主要是证据不足!” “你看卷宗,都是群众举报的证词,但是物证都被损毁了!” 许大繁奇怪:“你不要耍滑头!” “有证词不就够了嘛?” 郝军耐心地解释说:“如果是光看以往的案例,确实我们有证词是可以定罪的!” “但是,从法制发展的角度看,这里边有缺陷!” “这也是我们前年在一次业务培训中偶然发现的!” “这种理念叫做证据链学说!” 许大茂说:“你不要胡搅蛮缠!” “什么培训?是谁给你们培训的?” “哦,这个我们局里的业务档案里都有纪录,你可以自己去查!” “应该是1963年或者1964年初的事情!” “档案记录标题里有证据链这几个字!” “当时参加培训的同事原始记录都在!” …… 许大繁是个雷厉风行的人,绝不拖泥带水,马上去了市局! 出示了专案组副组长的证件,没人敢拦着! 很快就找到了那份档案! 他仔细地看着! 李海洋! 李海洋竟然是培训人! ……我要拱大树的【四合院】投机倒把,拉全院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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