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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县令巡案 (第3/4页)
贴在村庄的东南西北四个显眼处,大致列出三个事项: 其一,凡是知晓案情的村民,必须举报凶犯,不能窝藏或给凶犯暗中提供逃逸之便,如一旦发现,将视为同案犯一并缉拿; 其二,高家庄男女老幼,有行走能力者都必须在当天中午赶到庄上的祖堂屋集合,等候知县盘问案情之后才可散去,无故不到者,视同嫌疑犯一律抓捕关押; 其三,从即日开始,封锁高家庄出入路口,庄外的人不许进,庄内的人不许出,直至抓到凶犯才解除各个路口封锁。 另一外捕快正打马扬鞭,疾速从县衙调集一支保安兵团,携带刀剑什么的兵器威之胯下来到高家庄,守住东南西北四个出入路口,严禁庄内庄外的人员出入。 约一个半时辰后,高家庄所有能够行走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祖堂屋里,这不像看戏或凑什么热闹,都嚷嚷的。 这会儿,大家都看了告示,明白庄上发了案,都被一种紧张的气氛所笼罩,谁也不轻易讲话,尽管聚集的人多,整个祖堂屋也是鸦雀无声。 一双双眼睛大睁着朝上头看,那一长列桌台后面端坐着县衙来的一干人,中间的一位身穿七品官服的是知县吴公正,他神情严肃地用目光扫视密密挤站在祖堂屋上下两边的村民,最后朝一个长了挂面须的老汉多看了几眼。 老汉身边还有一个老妈,他们两老与其他人不同的是,眼睛不多朝台子上张望,而且微低着头,像是有什么心思。 吴公正瞟一眼分坐两边的捕快,他们也像他一样,目光在密集的村民中机警地扫视,像是下意识地要准确地辨认出,并且揪出杀人嫌犯。 再看两边各站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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