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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4页)
通人变成偷小偷。这是项高难度的技术活,他跟着盗贼帮闯南走北,颠沛流离。 余找找丑啊,即使少年雨后春笋般抽苗发芽,他脸上那道疤却永远不会变,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迎接着人们的好奇,然后是怜悯,或者鄙夷。 他不善言说,同样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久而久之,说话这项人类的基本性能竟然被他遗忘,攒着力气每天爬墙打把式,练就了一副出手如闪电的小偷绝活。空的时候就跟着字典认字读书,偏偏看的都是内里深奥外表苦逼的世界名著。讨厌自己憎恶上苍,成了个沉默文艺的愤青。 少年渐渐长大的过程伴着满腔满腹的愤世嫉俗,等他把愤世嫉俗转化成不露声色的铁石心肠,他终于有能力脱离团伙单干了。 二十二岁的余找找被分配到南方的一个小城市,生平头一次理发,老太太开的店,整个过程絮絮叨叨,余找找闭着嘴,老太太很热情,但眼神儿很有问题,愣是没看出剪刀底下的头是一小伙儿,把他当成了个害羞寡言的姑娘,剪了一头过肩的半长不短的头发,刚好还真能遮住右半边儿脸上那条疤,十五块钱剪一次,临了老太太不忘说:“姑娘,下次再来啊!” 他戴上帽子架上眼镜,回到他租了刚一个月的房子。 这是个新小区,拆迁房,环境不错且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供他跑路。 刚开始这里住的都是老头儿老太,可随着他的入住,小区的新住户也多了起来。这里离美食街比较近,所以新住户都是美食街上班的服务员,男男女女的小年轻,一到上下班儿小区里就吵的人头疼。 余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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