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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 (第3/4页)
的小弟弟送往前线,他舍不得让他穿着军装活在战火里。他要送鸣柳走,哪天他死在战场上,至少还有鸣柳记着他。 他有这个信心,鸣柳一辈子都敢忘不了他。 三、单恋 文诸礼常常想,自己都这个年纪了,住在公共租界租界,工作也体面,怎么还和那些学生一起去闹学潮。她仔细想想,觉得大概是自己在香港念书的关系。香港到底和英国是不一样的,故而英国女人的第一要务--冷漠,是没有学地道的。所以她不仅做了学生运动,还做成了一个“地下抗日份子小头目”。倒不是对运动热情高,不过是因为她在学生中,算是自由的,没有父母管的。二十五岁的女人了,在红十字医院做内科,还去闹学潮,真当笑死了。然而笑也只能是自嘲,别人笑就是“关侬什么事体?” 二十五岁的女人,居然还在闹暗恋。她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口,等着别人家来追求,这和旧时小姐又什么不同?简直书都白念,浅水湾的海水都白游了。她自诩是风流的,不打算和男人结婚,也可以谈恋爱。可遇到真是喜欢的了,又想起了淑女要有的矜持与冷漠。她觉得自己就应该把他约出来,坐在德国饭店里对他讲:“李鸣柳,我们要不要做个朋友?”她浓情蜜意的看他,他自然会明白。但她又怕露出长三堂子一路的做派来。她家里有这方面的姨太太,从小耳濡目染,故而自己特别小心,也特别介意。 “不知道我跟他讲我想和他谈朋友,他会是怎样一个态度。”她站在医院餐厅后的走廊里抽烟。走廊刷成一种时下流行的古旧绿色,比邮电绿要稍浅一些,日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就照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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