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_第六十二节 临高贸易协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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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节 临高贸易协定 (第3/5页)

东印度群岛和台湾海域,澳洲人的船只有权随时进入巴达维亚和大员贸易,澳洲人还可以在当地同样建立商馆,派驻领事人员。同时,保证澳洲人的船只在任何时候安全的,不受sao扰的进入万丹。凡是临高给予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特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同时给予临高。

    最后:双方同意在巴达维亚和临高各自派驻领事保护己方的商业利益。

    当然,按照临高的状况来说,短期内是不可能有很多船只去巴达维亚的――目前临高的问题是运力不足,但是通过这个步骤,可以逐步吸引那些愿意前往巴达维亚的大明商人归于临高的旗帜下。从历史上来看,巴达维亚是华人海商经常前往贸易的南洋地点。而郑家和刘香对此航线基本不直接涉足。司凯德准备先从他们手中挤占这条航线的控制权,进而收取通行保护费。毕竟临高政权已经有了起码的海外商民的保护概念,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山大王式的靠垄断航线收取过路费的水平上。换句话说,临高政权有“收钱保护”的意识,而其他海主们不过是“收钱不找事”。其中的高下是一望可知的。临高政权能够比大明政权得人心,其实也在于此。

    达成贸易协定后,双方又就贸易商品和关税细则进行了谈判。范?德兰特隆知道公司最有兴趣倾销的是东印度群岛的香料,这是荷兰人少数几种可以大规模倾销的商品。荷兰人在东印度群岛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作物收购、储存和销售网络。较之于稻米、木材,荷兰人最方便向中国供应的就是香料。而临高显然对香料不感兴趣。而且在先前的协定中已经确认了一般的货运量必须运载临高指定目录内的商品――这里面可没有香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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