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_二百一十四节 还乡(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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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一十四节 还乡(四) (第2/5页)

了很多,平坦的地方大多被开垦成了田地,山坡上只留下了杂木林,有得还种上树苗。符富在部队里也参加过“支农”,知道山坡上种植的多半是果树之类的“经济林”。

    在这一片安静的农村风光的远处有一大片的房屋――那里就是美洋村了。符富觉得有些疑惑,美洋村有这么大吗?

    符富是七八岁的时候被卖到美洋村,在他被送去当兵之前几乎就没有离开过村子。符不二自己都很少离开村子,十天半夜会去一次市集,一年中难得才会去一二次县城。符富总共才出过不到五六次远门。美洋村就是他的全部世界。在难得的劳作闲暇,他会和其他孩子一起爬上离村二三里路的一个小土丘,眺望远处的风景,争论着一直向某个方向走下去会遇到什么,看到什么。去一次看不到村子的县城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大开眼界了。

    他当兵的时候,是村里把各家摊派的丁壮用绳子捆着送去的。为了防止派丁半路逃走,各村都是这么经办的。他和村里被送去当兵的几个人被绳子捆在一起,被人押送着跌跌撞撞的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走过。村里专门派了几个壮汉拿着大刀木枪押着他们。他迄今还记得领头符有三的大儿子符一壮一直用把锈迹斑斑的大刀在他们的脖子上比划:谁敢半路逃走就直接砍掉脑袋。冷嗖嗖的刀锋让他的身子一阵阵的发冷,心也一阵阵的发冷――临走的时候家主娘子只让他了一件破裤衩和一件碎得稀巴烂的背心模样的烂布片,连一双草鞋都没让他穿走。符不二说了句:“让他穿着走吧。”就被老婆抢白了一番:“反正一去就等于是个死人了,还穿什么鞋?”

    他就这样光着脚走了几天的路,每天吃几个生番薯,喝几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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