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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二节 破坏军婚罪 (第5/5页)
没多少关系,让他们来公诉不合适。我看,我们可以搞个检察官制度。” “独立检察官办公室?” “对,就是这个意思。”马甲说,“可以常设,也可以采用一案一人制,起诉前指定,结束之后就卸任,可以节约人力。现在是坑多萝卜少。” “既然已经开始建立司法体系了,公诉制度应该确立下来。尤其对刑事民事不分的古代法体系,确立国家公诉制度是很有意义的。”姬信说道,“另外我提议搞一个司法从业证书之类。凡是在旧时空得到了法学学位或者类似资格证书的人都可以申请担任公诉人、律师或者法官。这样就算不在仲裁庭的编制系统里上班,也能随时出庭办案。否则容易被人挑刺,毕竟于法无据。” 法学会毕竟在性质上只是一个俱乐部,让不在仲裁庭系统内的法学会成员担任法官、律师、公诉人从制度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姬信建议要从制度上规范起来。他还提议:为了体现新社会法制的权威性和给土著们留下“程序合法性”的概念,在司法程序上应该仿现代诉讼程序,法官、书记、公诉人、公派辩护律师一个也不能少,程序全部走一遍。 “赞成,程序合法性是现代法学的基本理念之一,一定要灌输给归化民。”许可表示赞同,“这不是形式主义。” 安熙问:“假发要不要戴?” “临高这地方你要头顶一斤羊毛我是没意见的,不过我可不戴。”董时叶懒洋洋的说。 “法袍可以考虑,假发就不要了,可不喜欢英国佬的臭味。”马甲说,“实话说穿法袍我都嫌热。”(未完待续。)(未完待续。)吹牛者的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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