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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3/9页)
件上千件,涉案人数高达两万人,无一人叫冤。 赫赫功绩在前,孟予绝非是以个人私心来左右判决的人。 阿四不自觉坐到一边去旁观孟予处理事务,心里慢慢地考量。大理寺卿说她仁善,判词符合情理;孟予也认为她写的没错,只是会让“母亲”觉得太轻了。 这个母亲,未必是孟予自己。此外还有谁,能让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都帮着先考虑一番?只能是高坐在上的皇帝。 阿四虽然对儒家一些言论十分不以为然,但也必须承认,儒家能有如今盛名,说明儒家的理论符合各方面的需要。比如孔子简练的一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汉朝就添了作料变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五常。 这两句话都让阿四感到厌恶,但道理却是相当浅显的。如今的皇帝是女人,女人就是母亲,旧日的道理也要换汤药,变成君君臣臣母母子子。 李氏对母亲的大不孝,落到皇帝眼中,如同臣下的大不敬。不能孝顺母亲的男儿,和不会忠诚君主的臣下,毫无不同。即便是处罚李氏二人流放两千里,也无法消除这份恶劣的影响。 皇帝也是母亲,她理所应当地要对这位可怜的母亲共情,即使皇帝膝下没有男儿。 阿四逐渐体悟到孟予的意思,这桩李氏不孝案落到大理寺卿手中也好,刑部尚书手中也罢,她们当然要按照律法行事,律法是她们判决的依据,是不能轻易出格的。但是,阿四不同。她可以站在母亲的女儿的角度,义愤填膺地加重、再加重判决,即使这份判决最终被皇帝驳回也不要紧。 这就是大理寺卿将这桩案子交给阿四处置的妙处。或许正是因为大理寺卿与阿四并不熟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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