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沧海商路笔记_第三百一十三章 百思不得其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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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三章 百思不得其解 (第6/7页)

份合作制条例》的法律规定,公司的职工个人股份转让,全体职工有优先权,且对外转让股份有限度,你们在制定方案时,是如何考虑这一点的?”

    矿务局改制小组所有方案都报给了王市长,并经其同意。此时鲍大有听到王市长突然问起此事,不禁暗自腹诽。腹诽归腹诽,官大一级压死人,国资委必须要再次回答这个问题。

    宋桦是分管领导,躲不开这个问题,道:“煤电公司整体评估价为6800万元,该公司职工肯定出不了这个钱,所以只能考虑通过拍卖向外整体出让。”

    鲍大有嫌分管领导说得不清楚,补充道:“煤电公司第一次改制在报纸多次报道,被弄成了典型。其实第一次改制只是改了名称,建立了股份制公司的制度。由于历年来效益都不好,职工没钱,出资购买公司的股份也在10%左右。第一次改制方案看起来不错,从执行来说却是失败了。很多人只看到方案,没有了解到实际执行情况,产生了误解。这次要进行彻底改制,将产权弄清楚。另一方面,由于铅锌矿矿体资源枯竭,可以将拍卖的钱安置职工,解决职工日后无资源时将遇到的困境。”

    王市长道:“这次煤电公司整体转让,可以这样说,从本质是铅锌矿矿体转让。”

    鲍大有道:“任何一个老板感兴趣的不是煤电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而是铅锌矿矿体。矿体不能转让,我们只好打擦边球。这个方案和矿务局多次协商,是较妥当的方案,否则煤电公司没有办法改制,一千多职工安置成了大问题。”

    王市长步步紧逼,道“铅锌矿到底还剩多少资源?

    鲍大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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