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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权倾天下 第六百二十三章 变法 (第1/6页)
“臣能抓贪官,但地方官员加收的火耗又怎么办?还有,京中诸官都有收仪金的习惯,如果都抓了……” 张佳木的言下之意,如果锦衣卫真的把收受仪金也就是冰炭敬一类的好处的京官全抓了,怕是皇帝明早上朝的时候,一个官员也见不着了。 而且,最要紧的,能打动皇帝真正接受此事的,还是火耗一事。 京官非法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官员的馈赠,比如冰炭敬,正常的三节仪金,门包收入,门生给恩师座主的敬献等等。 而地方官员的收入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当然就是火耗。官员过境时给的馈赠,给京官的三节仪金和冰炭敬等等,这些必不可少的支出当然都不可能是官员们自己掏腰包。 事实上,现在的体制已经很健全……当然,是指上下其手贪污的体制。 就拿摊派来说,每个丁口摊到一定之规的份额,超过了,就是贪污,不超过,就算是一个正常而廉洁的官员。 而收取火耗的学问就更大了,火耗,实际上就是正赋的一种补充。民间收取的实物赋税也好,或是折成的金花银也罢,在熔成银锭或是交纳粮食的过程中,毫无疑问会有一定的损耗。而朝廷允许地方官员以在正赋之外,加征火耗来弥补损失,这,就是官员真正收入的大头所在了。 一个县,一个上交七万石粮,朝廷是不管收取的过程中损失了多少,反正由县令加征,而户部只管收这七万石,别的一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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