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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3/4页)
瘦高,有肌rou却不是夸张的那种,该有的线条都不少,模样是我喜欢的无害却带着微微霸道的那种,气质也是干净清朗的,透着活力和新鲜感,性格有时候微微有点无赖,可是又有属于自己的坚持和奇特的自律,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勇敢,自信,有激情,也够温暖。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睁眼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双眼睛真好看,睫毛又长又密,可是一点不女气,反而很阳刚,他微微笑着,我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见到了天使。那样乘车的眼睛,怎么忍心污染?应该要好好守护才对。所以哪怕的不认识他,我也不要错过。一生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本来就很少,何况是这么一个天使一样的大男孩。我并不是爱他,我只是想拥有这种美好的人,靠近一点,也许自己也能被温暖了。 我没想过,这么久以来我对于城的信念竟然会出现动摇。我之前交过男朋友,可是相处下来我还是觉得不够喜欢,于是我自己提分手,既然不够爱,那就不要继续伤害。长痛不如短痛,继续下去彼此都难受,也许是我太冷漠了。 现在我对吴戈的感情,或者不能说感情,是朋友之间的喜爱,我无法将其定义为感情之类。有种说法是“先来后到”,于城来的早,扎的根很深了,拔起来的时候,稍微一个犹豫,那棵树就又成活了。生命力顽强到可怕的那种。 现在看着于城,我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感觉。对于城的迷恋,长久的求而不得比对吴戈的新鲜,还是以前的迷恋感更让我迷醉,我一定是疯了。他英俊,礼貌,绅士,可是又性感迷人,我一定是渴望他太久了,他已经活成了我心里的一个板子,谁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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