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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 (第4/4页)
非躲藏在阴影中,而是与阴影相融,乃至带着黑夜前行。一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两步以外的地方走过,提着灯的手举起来,往旁边的角落随意晃了晃,什么都没找到。卫兵离开了。 要是塔砂能看清这个人的脸,她大概会十分惊讶。那个人不是油嘴滑舌的明星骑手,不是强壮而难相处的老兵,也不是神神秘秘的马戏团长。他是马戏团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一个安分守己的雇工,塔砂既没有见过他到处打听,也没有见过他在任何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合适的地点。 他叫什么名字?比利?麦克?还是别的什么?他普通到了会被人遗忘的程度,哪怕是塔砂,要将这个人与某个特定的名字对上,也要花费一番力气。 他有一个烂大街的名字,有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体型,有一张不美不丑、没有刀疤粉刺的平庸面孔。他不走在第一个也不走在最后一个,别人笑他便笑,别人叫嚷他也附和,他的声音会让一大片人以为自己听见了哪个不太熟的点头之交。他就是那种没人喜欢也没人讨厌的家伙,同学会邀请会漏过他,迟到早退没人注意,放到地球上,还能用来说那种“这人走到商店面前,感应门没有开”的笑话。 普通、平凡、没存在感到这种份上,也是一种本事了吧。 真的是一种本事。 普通先生走在红桉县的夜幕中,瞭望塔不曾捕捉到他的踪迹,一如此前的几次。这也是个合适的夜晚,积雪已经消融,没有下雨,大地上没有水渍,因此只要小心一些,普通先生就不会留下任何踪迹。 当然,普通先生什么时候不小心呢? 他一路走去了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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