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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百无禁忌的守则 (第1/4页)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前,冀州校门后所有的金碧辉煌都消失了,夏纪靠在新分配到的一间单独宿舍,蜷缩在毫无暖意的床上,窗外除了风声,还有凄厉的打斗声。 这时他才想到翻阅那名为“冀州学社守则”的东西。 视线一行行扫去,直至末尾才看到一行字,他轻轻读了出来:“午夜十二点至黎明前,宿舍之外,生死不论。” 再细细翻阅了一遍,所谓的冀州学社守则,前面绝大部分也不过是些老生常谈的纪律问题... 而这些纪律问题显然是草草写成、敷衍了事,像是应付检查一般,便是夏纪也看到了不少错别字。 而直至末端那最后几条,才显示出了这个校园的本质。 其一,学社鼓励学生友好切磋,达成协议,即可挑战,但不可伤及性命。 这协议自然分口头,或者书面,甚至似某种约定。 而不可伤及性命,意思是指,只要不死,就可以往死里打,大概是残废了也无妨。 其二,学社鼓励古武发展,致力于培养江湖气氛,所谓乱世出英雄,同学们当共勉之。 直白点说,就是恩怨情仇,学社统统不管,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根本没有老师,而是社团林立的一个江湖。 其三,学社鼓励学生早睡早起,故午夜十二点至黎明前,宿舍之外,生死不论。 简单点的意思,就是十二点和黎明之间,你就是杀了人,也没人管。 而你被杀了,也只能是倒霉。 夏纪再翻了几遍,却没有看到什么禁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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