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汶汶(家奴文BDSM)_120 重镣戴罪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20 重镣戴罪 (第5/7页)

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不打扰了。”

    沈归海:”......”

    大方向定了,方汶还要去查一些时间资料才能把谎话编圆。不大一会,康宁也带着戒具回来了。

    能被判戴罪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通的人,要不放回家,要不关押起来,哪有资格戴罪。也正因为能戴罪的都是重要人物,所以戴罪期间便很是复杂。既要确保戴罪之人不能逃跑,不能有机会脱罪,又要确保戴罪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十几年前,戴罪的人只需要佩戴电子脚镣,在侍卫的看守下进行日常工作和生活。

    电子脚镣是戴在双脚脚腕上的电子锁,外表看起来就像是皮质的护腕,但内里布有电击片及信号发射器。

    和电子脚镣配套的是控制腰带,由侍卫像皮带一样系在腰上。戴着电子脚镣的人一旦离开控制腰带方圆10米,就会发出警告信号,侍卫处及相应的监控终端都会收到信号。如果超过15米,就会发出强烈的电击,而如果超过20米,电压可致人昏厥。

    其实这套装置很适合戴罪期间佩戴,电子脚镣可以掩藏在裤腿里,基本不会影响正常生活,看守的侍卫也可以解释成护卫,即保全了戴罪之人的面子,侍卫也省心。

    如果不是那年出了事,康宁大概也不会对戴罪感到这么发愁。

    那年,戴罪的人是个很温和的男人,一直很配合,即使是戴罪期间,也是住在家里,没两天就和看守他的侍卫混的挺熟。可谁也没想到,那个男人却趁侍卫洗澡的时候,把水温调高,在侍卫猝不及防躲避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