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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节 长乐宫宴(3) (第1/6页)
见着张越收下那柄佩剑,卫皇后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汉家社会有几个基本原则,是从不变动的。 其中之一,就叫‘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当然也可以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是自战国开始就存在,并且始终扎根在人们,特别是士大夫价值观里的核心理念。 哪怕是底层的平民,也会遵守这个原则。 譬如现在长安市井的商人们豢养那些游侠。 供养他们一日三餐,时不时还要给些酒钱。 他们之间,从无什么契约,甚至不存在口头约定。 但是,一旦这个商人有事,曾经吃他的喝他的游侠们,就会拼上性命去为之效死。 还有宫廷里的宦官,为士大夫们不齿,甚至不愿与他们为伍。 然而…… 自汉室建立以来,从未有过宦官拿了钱不做事的例子。 给钱办事,童叟无欺,甚至明码标价。 许多大宦官,甚至倘若事情没办成,还能退款。 著名的大宦官北宫伯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连吃相难看的宦官都是这样,卫皇后自然不怕张越拿了好处,拍拍屁股就不认人了。 想到这里,卫皇后就深深的看了一眼坐在她右手下侧的丞相公孙贺,她的姐夫。 要不是念在已故的亡姐的情面上,卫皇后真不想理这些破事。 “这是本宫最后一次管公孙家的事情了……”卫皇后在心里告诉自己。 虽然类似的话,她已经说过无数次了。 但这次,她真的下定决心了。 公孙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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