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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节 重赏 (第5/6页)
人,下葬之后,就几乎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没有祭祀,成为孤魂野鬼,失去纪念,没有血食,最终连史书都淡忘了他。 而君王对于臣子最大的恩典,由此而生。 许其兄弟,过继一子,承其香火。 这叫兴灭国、继绝世。 春秋之大义,人主之隆恩! 当然,这只针对贵族士大夫,普通老百姓,各种收继子侄,是合法行为。 独贵族士大夫的传续,有严格的制度规定。 像是列侯要承爵必须是嫡子! 若无嫡子,则被视为亡嗣。 同样,诸侯王也是如此。 而汉兴百年,能被天子嘉恩,死后准许从子侄里挑选一人承嗣香火的列侯贵族,仅得聊聊数人。 翻开《汉书》《史记》的历代功臣公侯表,就能看到数十个被标记‘绝嗣’‘亡嗣’的列侯。 而被或许从子侄中过继的人,只有几个。 霍光一生辛苦,最大的追求,只是想将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霍去病,让其承嗣亡兄香火。 他努力了数十年,才在宣帝时,因为有拥立、定策之功,而终于实现心愿。 由此可想而知,这样的赏赐有多重!多么的稀有! 一代天子也未必会赐下一次这样的诏命! 更别提追赐爵位了! 对于汉人而言,这意味着,死去的先人的灵魂,从无穷苦痛和折磨之中得到拯救。 亡故之人身上的耻辱,被清洗。 他重新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始祖。 从此子子孙孙无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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