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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节 胡建的疑虑(2) (第3/7页)
,从胡建调查和走访得来的情况,却是让人毛骨悚然到极致的缘故——穷人是养不起,而他们是自私自利到极点。 因为依照汉律,民有两子或两子以上者异其户。 为了避免生了太多儿子,长大了分老大的家产,很多地主、士大夫就溺死那些后来出生的儿子。 “卿打算怎么处置?”刘进却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会有父母狠心溺死自己的孩子,但他也知道这个事情的棘手。 先前张越已经向他解释过了,这种溺死婴儿的行为,民不举官不纠。 哪怕民举了,官也恐怕不知道怎么纠…… 胡建深深俯首,拜道:“这正是臣等日夜困惑和迷茫之处……” 杀子不举,是民俗,是家庭内部的犯罪。 目前他整理和清理出来的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邻里举报。 但问题是,汉律没有处置这种犯罪的法律。 这也是他和他的学生官们,第一次接触类似问题。 在之前,胡建是军法官,虽然耳闻了类似的事情,但终究没有具体接触过。 此时却是被动接触了这个事情,然后就被吓坏了。 仅仅是被检举的案子,就有四十二起。 天知道还有多少婴儿被其父母溺杀,丢进了深山之中? 从概率上来说,恐怕是成千上万! 作为法家官员,胡建感觉很难受。 一方面,他没有办法处置和处罚那些杀子的父母,更没有理由和办法来阻止这个事情,而另一方面,内心的良知使他深受折磨。 他受到的教育,也让他无法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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