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六:1901_347 寄青年留学生的一封信(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347 寄青年留学生的一封信(2) (第2/6页)

   简单地概括来说,内容就是一句话:在西南联合地区,侨民们最好不要犯当地的法律。

    因为,在西南联合地区犯法,那么洋人的大使馆是争取不到相应的司法豁免权的。

    而这种洋人受审判,受仗责的浪潮是在民政军事司法部审判了近五十余人的各国侨民的事件发生之后才开始的。

    对于如何处理有关犯法的洋人们,民政军事司法部部长在部里面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一次谈话广为流传。

    “你们不用担心,在西南联合的疆域内,没有人,也没有特权敢于对抗强大的西南联合,毕竟南洋舰队以及百余万西南军可不是吃素的。”

    “犯法的,不论是天王老子,还是洋人公使,只要有了确凿的证据,有了确凿的犯罪事实,那么你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把他们抓回来,让他们接受军事法庭亦或是民事法庭的公正审判。”

    “记住,不管是民政司法部,还是西南联合,我们永远站在西南联合司法公正的一方,而一切敢于阻拦公正的敌人势必要被碾压致死的。”

    挥舞着拳头,说着激烈的话语,这是司法部长坚定的立场。

    其实在中涓行动之后,西南联合的制度迎来了一次完全的洗礼。

    这种洗礼指的不仅是西南联合有了最高部门以及下属部门,更多的指的还是相应部门的职责的划分更明确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来的军事民政司法权是被纪律部以及内务部分别掌管的。

    显而易见,随着时间推移,在没人监管的情况下,两个拥有抓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