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六:1901_354 山东风云(4)全民投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354 山东风云(4)全民投票 (第1/6页)

    全民投票,依照国际公约,定义如下。

    全民投票:是指居民以投票方式决定领土归属问题。

    而合法合理的全民投票应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有合法和正当的理由;

    其二,没有外国的干涉,威胁和cao纵,当地居民能够自由地表示意志;

    其三,应由联合监督投票。

    当然了,虽然国际公约是这么写的,但是在具体地区,在具体的国家,各自全民投票的过程也是有对应的改变。

    1913年,投票的目的是选择出新的鲁省政府。

    对于这次全民投票,不仅是西南联合的内务部,而且北洋,同盟会以及立宪派势力也派出了相应的监察团人员监察投票过程。

    据统计,这次全民投票大会波及了近千余万人,而有效投票高达八百五十七万票,实行监管的人员高达近十五万人。

    如此大规模,如此大影响力的一场投票,而时人评论者将这次全民投票称之为:全民政治的开端。

    不过,对此看法,秦石璜听到后,他只是摇了摇头。

    毕竟秦石璜知道一点:全民投票只是特殊时期的产物。

    换句话说,全民投票制度是不可能被当做基本国策和基本制度的。

    而不能的原因很简单:对于现在识字率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国家来说,投票的人估计连字都不认识,那么投票人哪里能够对一些日常政治事务进行表决呢!

    因此,只有在特殊时期,在特殊年代,面对特殊的决定,秦石璜才会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