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六:1901_290 西南联合民事法庭(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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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 西南联合民事法庭(2) (第1/6页)

    西南联合民事法庭主要直属于民政军事司法部管辖,主要职责是审判司法事务上的一系列的案件。而民政军事司法部则是直属于西南联合国防军事委员会。

    民政军事司法部下属三个部门:

    西南联合民事法庭,西南联合监狱,西南联合军事法庭。

    而西南联合民事法庭又包括基层的民事调解机构,中层市级民事法庭,高层的最高联合民事法庭三个机构。

    当然了,西南联合民事法庭只是具有审判权,调查权等权利,而其他的权利,比如抓捕权,起诉权,强制执行权都是内务部门的权利。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看,这种权利的分割模式也是中涓行动的核心点。无论是政治,军事还是经济上,川省的各个部门都体现了这个核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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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南郊,西南联合最高联合民事法庭。

    这一片区域原来是成都南城的县衙所在地。虽然在辛亥革命之后,这被荒废了一段时间,但是在需求下,这片地方也被装修,被启用了。

    当然了,县衙原来悬挂的“明镜高悬”牌匾早就已经被拿下来了。

    取而代之,那是一块写着“要公平,要公正,要公开”的三公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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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句话其实出自于秦石璜在民事法庭组建时期的第一次座谈会的话语。

    在这一次的座谈会上,有人提出了“如何执行新的司法,如何进行新的审判,如何实施新的模式”的大问题。

    而秦石璜只是用了“三公”来表述自己的观点。

    “迈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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