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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第1/2页)
是温水不是凉水,这个男人被系统打上100分不是没有原因的,真的是面面俱到。 喝完水林书音笑道,“我怎么感觉,你把我当女儿养了。” 她终于想起来了,之前她去朋友家做客,朋友姐夫就是这么照顾他女儿的。 给夹rou,跟闺女说吃rou才能长高,最后吃完饭,让闺女喝点水,就是这个流程。 沈观南,“哪有啊,我把你当我媳妇儿呢。” 林书音,“不是我的意思,是像老父亲一样关爱。” 好像也不对,某些当爹的对闺女也不这样。 沈观南,“反正我很爱你。” ........... 第37章 跟她一样的性格 吃完饭,俩人从国营饭店出来,林书音道,“我想去趟百货大楼,买毛线。” 沈观南,“买毛线?” 林书音笑,“对啊,买毛线,我打算给你织个毛衣穿,你过来我给你量一下身体。” 用手量完,林书音心里有谱了。 沈观南应该穿2xl的衣服。 “媳妇儿,谢谢你。” 沈观南轻轻握住她的手,低头轻吻了一下。 “我还没给你织呢,你就先谢上了。” 这家伙好像也跟她一样,容易被感动到。 沈观南,“女人一般都是结婚后才会给丈夫织毛衣,你现在就打算给我织.......书音,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天底下最好的女孩,他好幸运,也好幸福。 林书音现在确定了,这家伙也跟她一样,容易被小事感动。 林书音,“你要对我不好,我就走了,谁跟你过哼。” “你跟我说,你喜欢什么颜色?” 沈观南想了一下,“绿色,蓝色,我也不知道,以前是我妈给我织什么,我穿什么。” 林书音,“那我看着买喽。” “嗯好。” 俩人进了百货大楼,林书音在挑毛线,沈观南跟着看了一会儿,就左右逛逛,看中了一双小皮鞋。 问售货员要了码数,就把它给买下来了。 当然是买给林书音的。 林书音,“我有皮鞋,你还给我买。” 沈观南,“今年的新款,好看。”就给你买了。 林书音,“那就谢谢我家沈营长了。” 这个称呼沈观南喜欢听,他道,“对,我就是你家的。” 接下来俩人没啥事,沈观南道,“我带你去大青山上看看啊?你是不是没去过?” 林书音摇头,“没有唉。” “那咱们就去看看。” 林书音,“可惜,我的马头琴还是没拿出来,我想在野外拉曲子给你听呢。” 沈观南,“你们演出那个大队离得远吗?” “不是很远,就在三河大队旁边。” 沈观南,“那我们回去拿,反正有一天时间,时间足够。” 他今天要好好跟他媳妇儿待在一起。 “也行。” 他们文工团演出那个大队名字是布敦毛德,有点绕口汉语翻译过来就是大树,大树村,大树大队。 在这里生活了九年,呼市附近村落的路,沈观南差不多都熟。 从市里到三河村要三十分钟时间,而去大树村要四十分钟时间。 文工团用品乐器也都是放在村大队,平时不用的时候放箱子里锁着,林书音的马头琴也在里面。 不巧,林书音去村大队拿马头琴碰上李婷了。 她刚拿着琵琶出来。 俩人不对付,就也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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