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百零一章 茶妹 (第8/9页)
水、布依等二十多个民族。而“苗疆”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苗疆指的是贵州东部以古州(今榕江县)为中心的苗族聚居区,而广义的苗疆则泛指云南、贵州、四川、两湖、两广等省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 事实上这跟整个明末清初四川的大环境有关。由于清初陆续推行“湖广填四川”等移民措施来充实四川人口,而四川地广人稀的现实也促使和加剧了邻省贵州的人口贩卖活动。 到了雍正时期,在川贵人口贩卖的市场中,已经形成了一条川贩与贵州本地窝家共同分工、共同分赃、组织严密的人口贩卖交易链,形成大小不等的拐骗、绑架人口的贩卖团伙。 比如茶妹,她被人绑架后,先是二两白银的价格卖给了第一级人贩子,被称之为“地棍”的家伙;接着,“地棍”在凑足人数后,又以十两左右的价格将她转卖给第二级人贩子“川贩”;等“川贩”将她贩入川中后,她的身价就涨到了二十多两。之后每转卖一次,价格还能再涨。 以十八世纪末的江苏松江府为例,一石米的市价为一两三钱至一两六钱。也就是说茶女这一条人命,也就相当于松江府的3~4石米。 转卖一个人的价格从“出产地”的“二三两”暴涨到“目的地”的“二十余两”,这必然驱使一批亡命之徒铤而走险,从事这一暴利的不法营生。 虽然满清在雍正时期进行过严厉的打击,可由于明清社会的奴婢买卖是获得官方允许的市场行为,所以一直屡禁不绝。 根据《大清律例》中“略人略卖人律”的规定,人贩子可以到贵州去买卖人口,但是买卖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