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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4 章 移风易俗 (第2/11页)
,很轻易地就一起调动了过去。 因为买活军喜欢异地任命的缘故,现在三个儿子实际上是分成三处上班,小儿子跑运输的,三不五时就押队往各地跑,主要是云县-临城县这条线,虽然都是吃皇粮,也陆续地被提拔,但因为分隔各地,分家的压力并不是非常迫切。徐地主便一直把这件事拖下来了,也是因为他这一阵子实在看到了太多分家后,兄弟反目成仇、老人无人照料的凄凉画面,甚至还出面周济了一些运气不佳的老人,这件事也成为了他心里的一根刺。 父母在,不分家,在买活军来以前,只要大家长还活着,孩子们一般是不分家的,哪怕自己都有了孙子,五世同堂,也还是往一起交账,一锅吃饭,当然,做不到的人家也有,但至少什么是正途,这一点大家心中都有个共识。 而分家时,长子要多分,甚至是分得八成、九成,这也是甚至许多家族甚至会写进了族谱的规矩,很多人家会把自己的许多财产固定为族产——因为族产在抄家时是不抄的,而这份财产便只能由长子来继承了,往往就高达家族财富的六、七成,其余孩子只能分得一些浮财,至于出嫁的、在室的女儿,这当然是没有份的,最多是分家时做个见证,得一些体己的首饰而已。 这样的规矩盛行了几千年,固然也有动摇的时候,但大多数家庭的财富都是如此分配,维护这种规矩的除了族规、法规之外,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或许可以叫做社会氛围。这种社会氛围决定了,父母都无法完全自由地分配自己的遗产,想要少分配长子遗产,那便只能给他安一个罪名,有时极端的情况下,这个罪名还必须是衙门或是有威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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